本次年会的金融学专场讨论于2009年12月13日上午在浙江大学外经贸楼105室举行,相关领域的4篇文章的作者分别进行了报告。本场讨论主持人是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晓芃教授,评论人是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何文炯教授和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涂志勇教授。
首先来自厦门大学的潘再见报告了《开放经济中商业银行贷款的偏低定价行为与房地产价格泡沫 ——扩展的PW 模型与中国经验》一文。该文在对假设条件进行修正,并添加汇率因素的基础上,对PW 模型进行扩展,从而得出开放条件下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行为与房地产价格泡沫的相关分析模型,得出的结论是:房地产价格与利差和汇率负相关,与存款利率正相关,而提高借款人的自付权益成本可削弱贷款定价中的低估行为对房价的影响。最后,采用我国2005 年7月至2008 年9 月的月度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基本证实了模型的结论,同时,也说明了房地产需求对样本期间内的房价飚涨影响不大,货币政策的调控效果也非常微弱。
评论人认为该研究比较有意义,讨论了中国目前很重要的问题,很有启发性。同时提出了以下两点完善建议:第一,文章研究的问题有些偏大;第二,实证研究部分有待进一步改进。
接着进行报告的是来自北京大学的任颋,他报告了《利率、实际控制人类型和房地产业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兼论中国利率政策的调控成效》一文。该研究基于房地产业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引入实际控制人类型、成本、收益、规模等变量建立了经济计量模型,对房地产公司投资的决定机制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房地产公司的投资对利率的变动缺乏弹性,利率政策在此领域难以发挥调控作用;(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类型为国有的上市公司比非国有上市公司有更强的投资冲动,这种冲动削弱了货币政策的调控效果;(3)房地产公司的投资对土地交易价格的变动比较敏感。本文对此现象产生的原因做出了解释,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评论人认为该研究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研究视角比较新颖,也很有启发性。同时建议作者可以拓宽研究范围,不只局限于滞后一期利率对房地产的影响。与会人员也对该文章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第三位报告人陈联来自南京理工大学,他给我们带来了《利率波动的传递与中美比较》一文的精彩报告。该研究以银行间利率波动与基准利率变动为观察对象,在结合单位根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进行数据预处理的基础上,运用MATLAB函数拟合等方法研究利率波动的特征及利率波动在不同期限品种之间的传递表现,探讨货币当局利率调节行为与市场利率运动的关系,并就两国情形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升息期内美国一个月及以内的银行间利率对基准利率变动有提前预示的表现,利率波动呈现由长期向短期传递的特征,联邦基金目标利率在利率波动传递过程中具有时间后置性特点;降息期内,危机冲击下的市场利率出现异常波动,对基准利率的预示作用受到了影响。中国的利率周期中,三个月及以上的SHIBOR 随着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的变动而波动,短期观察时没有明显的提前预示表现;基准利率调节行为在利率波动传递过程中具有时间前置性特征,在影响市场方面表现出较强的主动性;而SHIBOR受基准利率调节行为影响的延后时间比USIBR更长。
评论人认为该研究很有意义,文章的选题很好,启发性很大。
最后,浙江工业大学的徐小华给我们带来了《利率期限结构在我国短期自然利率测算中的应用》一文的报告。该文分别采两种方法来估计我国的中性短期自然利率(NRR),不同方法估计都显示近年来我国的自然利率缺口为正,其与未来通货膨胀率呈现负相关关系,自然利率缺口对于未来2年的通货膨胀有指向作用,具有一定的货币政策价值。
评论人认为该文章颇有研究价值,但模型尚需改进,建议利用最新数据和科学的计量经济学方法进行解决、充实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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